词条 · ENTRY
父母会
fumuhui
- 类目
- 民俗·节庆
- 拼音
- fumuhui
- 别称
- —
- 核校状态
- 已核校
民间慈善组织。又称人寿会。流行于潮汕各地。过去城乡各地闲间乐馆多设此组织,参加者不分姓氏,不分贵贱,凡居于本地本角落者均可参加。解放后闲间乐馆消亡。
条目释义
民间慈善组织。又称人寿会。流行于潮汕各地。过去城乡各地闲间乐馆多设此组织,参加者不分姓氏,不分贵贱,凡居于本地本角落者均可参加。解放后闲间乐馆消亡。父母会多改设于农会小组,农业合作社。生产队,居民办事处等。规章制度各地不尽相同,一般对参加者(以户为单位)有几条规定:(凡参加者每年要交纳会费(或称人寿费);()参加者家中有人去世,父母会帮助丧事,并提供棺木一具(折一定钱款);
参加者家中18岁以上的男子,除新婚未满月者外,有义务参加其他有丧事的会员抬棺。挖圹等丧葬事宜;0属无依无靠的参加者去世,父母会推选一人为其办买水。报地头等属孝子做的寿礼。
父母会是潮汕民间慈善组织,又称人寿会,流行于各地。旧时城乡闲间乐馆多设此组织,参加者不分姓氏贵贱,凡居本地的本角落人均可参加;解放后多改设于农会、合作社、生产队等。
其规各地不尽同,一般以户为单位交纳会费(人寿费),遇会员父母丧事,会众量力资助、协同治丧,是民间互助养老与办丧的契约。
父母会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相济,把个体的生老病死托付给乡邻共同体。今形式多易,然其互助内核仍在,是潮汕民间慈善里朴素而结实的一脉。
参考资料
- TSW-BKTSW-BK
内容综合潮汕地方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记述与公开资料整理,统一出处码 TSW-B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