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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 ENTRY

林熙春

linxichun

类目
人物
拼音
linxichun
别称
志和 · 仰晋
核校状态
已核校

林熙春(1552年—1631年),字志和,号仰晋,广东海阳龙溪(今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人,明代万历年间官员,历仕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官至户部左侍郎,潮州刺史牌坊街「三世尚书·四朝大老」坊即为其而立。

条目释义

林熙春(1552年—1631年),字志和,号仰晋,广东海阳龙溪(今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宝陇村)人,明代万历至崇祯年间的重臣,历仕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以忠直敢言著称。

林熙春于万历十年(1582年)中举,次年(1583年)登癸未科进士,初授湖广巴陵(今湖南岳阳)知县,清理浮粮、豁免差役,政绩显著。丁母忧起复后任福建将乐知县,重整学宫,并为北宋学者杨时(号龟山)创建祠堂、文集作序。后召回京师,任户科给事中,又历任礼科、兵科、工科都给事中,多所建白。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因诸言官对军政不敢评议激怒神宗、一次性贬斥三十四人,林熙春毅然于次年正月带头抗疏伸救,结果也被降调为茶陵州判官,从此称病家居十余年。

明光宗、熹宗相继即位后,年已古稀的林熙春重被起用,先后转光禄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通政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在大理寺卿任上,他力厘积案,上《申饬法纪疏》,拟官民各八条约束。天启四年(1624年)乞休获准,加户部左侍郎,驰驿归里。

归潮之后,林熙春致力于地方公益:为潮州争盐税、减里役,使龙溪减少里役十分之四;倡筑海口炮台以固海防,倡浚三利溪,倡修凤凰台、三元塔、玉简峰塔及龙头桥、东集桥、许陇堤桥;倡修文庙、乡贤祠、龙溪文昌阁,创建龙溪会馆,捐田为秀才科试资费。他一生勤于著述,有《掖垣疏草》《出山疏草》等,传世奏疏多犯颜直谏之作。崇祯四年(1631年)卒,享年八十,赠尚书,谥「忠宜」。

关于「林熙春」的常见问题

林熙春在朝中担任过什么职务?
林熙春(1552年—1631年)字志和,号仰晋,广东海阳龙溪(今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宝陇村)人。万历十年(1582年)中举,十一年(1583年)登癸未科进士,授巴陵知县,后历任将乐知县、户科给事中,并先后掌礼科、兵科、工科,官至工科都给事中。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因带头上疏申救被贬的言官,触怒神宗,降为茶陵州判官,家居多年。泰昌、天启年间重被起用,历光禄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通政使、大理寺卿,天启四年(1624年)加户部左侍郎致仕。
林熙春为家乡做了哪些事?
林熙春致仕归潮后热心乡邦公益,为潮州争盐税、减里役(使龙溪一地减少里役十分之四),倡筑海口炮台、浚三利溪,倡修凤凰台、三元塔、玉简峰塔,以及龙头桥、东集桥、许陇堤桥等,又捐田作为秀才科试资费,创建龙溪会馆。朝廷追封其与父、祖三代为尚书,在潮州牌坊街立「三世尚书·四朝大老」坊以旌表。

参考资料

  1. TSW-BK/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