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娼妓
gaizaochangji
- 类目
- 地理·沿革
- 拼音
- gaizaochangji
- 别称
- —
- 核校状态
- 待完善
中华民国时期,汕头市娼妓活动猖獗。1934年,汕头市区有娼窝&5处,娼妓167人。行娼形式,大致有私娼,唱妓。酒局,野幽4种。他们多为龟公鸨母从内地买来的贫家女子。193
条目释义
中华民国时期,汕头市娼妓活动猖獗。1934年,汕头市区有娼窝&5处,娼妓167人。行娼形式,大致有私娼,唱妓。酒局,野幽4种。他们多为龟公鸨母从内地买来的贫家女子。1934年,市政当局设汕头市济良所,专门收容婢妾娼妓。童养媳,尼姑及流落城镇无依无靠的妇女,并分别代为择偶或由其亲属领回完聚。当年,仅收容19人后就停办。1948~1949年,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兼保安司令喻英奇公开向酒局收取花票税。
实际上公开准许娼妓卖唱卖淫。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汕头市人民政府坚决打击龟公鸨母,取缔娼妓荬淫活动。娼妓中一些人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或嫁夫从良,或逃往外地,残余部分却转入暗娼活动。其活动方式分"坐商"和"行商"两种。1956年初。汕头市成立游民改造办公室。并在生产教养院中设立新生妇女教养所,对暗娼进行收容改造。广东省人民政府拨专款4万元,作为改造暗娼的经费。
市游民改造办公室于1956年2月,对全市暗娼进行全面调查,查出暗娼156人,其中按政策审定收容的71人。组织收容工作队伍300人,于4月23~28日开展收容改造教育工作,对暗娼展开宣传,深入细致说服教育。使其自愿接受收容改造。5月。汕头市民政局在爱华街16号举办新生妇女学习班,参加学习的妓女48人。8月,举办第2期,参加学习的妓女24人。至年底结束。各县城镇也收容改造妓女151人。
学习班对72个收容改造的妓女组织体检,其中患性病24人,妇科病3人,肿瘤病1人。结核病1人。市人民政府拨专款38500元支付医药费,对患者进行治疗以至痊愈。参加学习的72人,除1人错收转入生产教养院教养和一人逃出者外,余70人在学习班办完后分两批进行安置。第一批51人,安置到汕头汤头农场12人,到生产教养院当保育员I0人,遣送原籍生产7人,结婚建立家庭I6人,回家做手工的3人。恢复工作的3人。第二批19人,家庭领回的?人。
安置在汕头市生产教养院当炊事员的5人,安置到农场或灰砖生产合作社做工的5人。教养院收养2人。各县收容班的151个妓女也分别作了安置(王大山)
参考资料
- TSW-BKTSW-BK
据全文摘录,条目内容待核校(出处码 TSW-BK)。